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7月14日消息,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7月12日回复甘肃省人大代表杜永兴,提出《建议》关于社保基金发放部分人员丧葬补贴和抚恤金的通知》称,目前,甘肃省某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丧葬费补贴和一次性养老金仍由企业按原规定发放。 全国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际问题。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此问题请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应称,国家层面已制定一次性丧葬补贴和一次性养老金政策。 核心内容主要是明确了幸存者的治疗标准和资金支付渠道,将于今年下半年发布实施。 下一步,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出台统一政策后,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回函中向杜永兴代表透露,你在省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由社会保障基金支付部分人员丧葬补贴和抚恤金的意见》人大已收到,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社会保险法》施行前,我省企业职工因病死亡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支付渠道由原省社保局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书记工会《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因病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的通知》有关规定和非因工死亡》(干劳社发[2007]46号),即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规定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企业。 2011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工作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所需资金“由于国家尚未出台丧葬补贴标准、因病死亡或非因工死亡遗属抚恤金等相关配套政策,目前,我省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后,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仍由企业按照原规定发放。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实际问题,符合法律规定。 我局已就此问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请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应称,国家层面已制定一次性丧葬补贴和一次性养老金政策。 核心内容主要是明确家属的要求。 福利标准和资金支付渠道将于今年下半年出台实施。 下一步,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出台统一政策后,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