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规划,要努力实现公墓空间布局的均衡化。在历史上,各区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在公墓的空间布局上也是不平衡的。随着城市化的加速,特别是国际大都市建设,各区县有特色的“城市副中心”地位正在凸现出来,以往的不平衡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本规划是“一次到位”的规划,因此,以人口分布为基础的公墓布局的均衡化,显得十分重要。但由于各区县城市化基础的不同,因此,在均衡布局的同时,要进行统筹协调,对有能力进行公墓建设的地区,要求多承担一些公众“死有所葬”的社会责任。
通过规划,要实现公墓体系结构的合理化。上海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困难群体依然存在。“困难群体”的动态布局也出现了新的情况。因此,在公墓体系结构上,我们必须要考虑各区县以及中心城区困难群体的“死有所葬”的需求,体现“该保尽保”、“应帮尽帮”的公益原则。因此,本次规划中,整合原有的公益性公墓体系,构建面向全社会困难群体的公益性公墓体系,显得十分重要。我们认为,各经营性公墓也必须承担公益责任,要把部分经营活动纳人到公益体系中来;同时,对于经营性公墓,实行“就地扩张”和“择地新建”相结合的方针。经研究“就地扩张”比“择地新建”可以较大幅度地节省土地。所以,新墓、老墓也要讲求结构合理化。
通过规划,要实现公墓形态绿色化。老公墓的老墓区要进一步进行“绿色补课”,减少公墓“白色化”的影响;对于新扩的墓区,要按园林公墓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成为与国际大都市相协调的绿色墓区。对于新建的公墓,则必须按园林公墓的要求进行设计,使公墓与周边的生态环境协调一致,将公墓变成区域性的“绿肺”,发挥它的生态功能、文化功能和旅游功能。
今后,有关公墓的扩地、公墓的新建等申请,就民政局来说,将根据新的规划进行,不再“零打碎敲”,一般不搞“特事特办”。今后即使有修改,也是属于微调性质。因此,我们要认真工作,精心编制,确保规划的长效性和严肃性,力避大起大落,大修大改。
我相信,只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我们一定能编制出一个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准的公墓业发展规划来。